现将《六安市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吊桥、滑道)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近年来,我市部分旅游景区相继建成投入运营或正在建设玻璃栈道(吊桥、滑道)等旅游项目,对丰富旅游产品业态、景区滑道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推动景区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当前全国相关建设运行管理标准缺失的情况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8月19日,辽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虎谷峡景区一处玻璃滑道在营业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游客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吊桥、滑道)项目安全管理,严格督促落实旅游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大力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是否组织项目验收,委托勘察设计、钢结构、玻璃材料、旅游安全等领域的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或专家开展安全技术检测和安全风险评估。 (二)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景区滑道定期专项安全检测、景区滑道设备保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急预案演练、岗位责任、安全游览等制度,全面细化保障措施,确保各类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景区滑道实际实用。 (三)是否开展瞬时最大承载量和日最大承载量核定,采取技术措施确定游客数量,客流量大时及时分流限流游客、增派安全员严看死守,强化巡查疏导。 (四)是否强化游客安全防护保障措施,完善相关安全警示标识,公告项目游览风险、安全须知、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主动做好游客身体状况询问,履行安全告知义务。 (五)是否加强项目建筑主体安全防范保障措施,配备必要的安检设备(如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等),防止易燃易爆、重物失落等意外事件发生造成玻璃损坏。 (六)是否加强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遇雨雪、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立即暂停开放玻璃栈道等旅游项目,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管理。 各县区旅游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迅速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开展属地自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建立台账。 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参照《2019年六安市高风险旅游项目统计表》,采取现场检查与查阅台账相结合的方式,赴相关县区实施定向检查。 督查组于检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进行汇总,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清单”并公示。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全面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任务,建立完善玻璃栈道(吊桥、滑道)项目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景区滑道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景区滑道切实加强对文化旅游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落实,有效防范高风险旅游项目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二)加强行业指导。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应急处理。认真分析属地旅游行业安全工作特点,指导已建成运营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景区完善安全开放条件、开展风险评估,配合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瞬时最大承载量,景区滑道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恶劣天气暂停运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等制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